您的位置:  首页 > 职教新闻 > 正文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系列解读① | 卢彩晨、马延伟:办有特色高质量的职业教育

2019-03-08 16:38 中国教科院 卢彩晨、马延伟 次阅读

 

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我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对方案中的七大专题二十条政策要点进行了认真学习,并选取相关政策要点加以解读,力图准确把握政策方向和内涵,为加强职业教育研究、配合政策落地工作做好准备。


   强调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意义重大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经过5到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三个转变对于促进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职业教育地位,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第三个转变,即“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具有特别重大意义。 

第一,强调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将极大提高职业教育地位。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一直参照普通教育办学,具有明显的“学科教育”属性。虽然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但“职业教育”属性严重不足,职业教育特色不鲜明,一直没有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方案》的出台,开篇第一句就开宗明义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而且在改革目标中再次重申,要使职业教育“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这将改变人们以往对我国职业教育的认识,推动社会各界重新审视、思考、研究我国职业教育,推动全社会把职业教育真正办成一种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切实改变我国职业教育形象,提升职业教育地位。 

第二,强调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将极大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如前所述,由于以往我国职业教育参照普通教育办学,因此,在院校设置、专业设置、师资配置、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职业属性”体现得不够充分,这必然导致职业教育质量无法尽如人意。《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职业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职业属性”办学,纠正参照普通教育“学科属性”的办学模式,这必将极大提升我国职业教育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强调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将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1年发布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从中等职业教育到本科乃至研究生教育,职业教育均属于与普通教育并存的一种教育类型。由于职业教育类型的全球基本一致性和可比性,推动了全球职业教育的发展。《方案》的出台,进一步突出强调我国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职业教育与其他国家职业教育的交流与合作,也必将有利于提升我国职业的国际地位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职业教育加速从大国向强国迈进。


 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

职业教育作为一个复杂的人才培养系统,“输入”与“输出”环节的质量监管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质量监管也正是政府的核心职能,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义。《方案》开篇第一条就是“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强调严把“教学标准”和“毕业生质量标准”两个关口,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

事实上,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输入”环节的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基础课教学大纲、顶岗实习标准、教学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在内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与中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职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等共同组成了较为完善的国家职业教育办学标准体系。《方案》本次又提出了教学、教材、信息化、安全设施等标准的建立,这将进一步完善我国职业教育“输入”环节的质量监控标准体系,从而为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坚实的保障。

在“输出”环节,最根本的是建立学生的知识技能考核认定标准。这一标准,是国家资历框架的核心内容,是推进“1+X”证书制度、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的根本依据,更是落实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和人的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一“出口标准”,不是自说自话的空中楼阁,而是要充分反映行业企业发展水平和需求,因此其开发与更新工作要充分依靠行业组织和企业。

(作者:卢彩晨,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研究员;马延伟,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培训资讯
培训动态
友情链接
© 2015-2021 北京炎培教育科技研究院|职教界 All Rights Reserved